撰文/凱博 顏琦君經理
台灣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CTP,以下簡稱「平臺」)上線一年多。今年(2020年)3月1日將開始第一次的年度申報,所有具申報義務的公司都必須在期限內自行或委託代理人進行年度申報作業,以完善公司資訊,並避免違反申報義務遭罰。
一、年度申報期間
1.公司或其申報代理人應於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至平臺申報前一年度12月31日止之公司資料
(1)年度申報範例:公司於2020年3月1日至3月31日,至平臺申報2019年12月底止之公司資料,即完成“2019年度申報”
(2)公司於當年度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已為變動申報者,依法得免為年度申報
2.變動申報免為年度申報範例:公司於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已於平臺辦理變動申報者,依法得免為“2019年度申報”
二、應申報資訊有哪些
1.對象: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10%之股東。
2.申報資料:
1)姓名或名稱。
2)國籍。
3)出生年月日或設立登記之年月日。
4)身分證明文件號碼或統一編號。
5)持股數或出資額。
6)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3.經理人:依本法辦妥公司登記之本公司經理人。
三、年度申報、更正、補報年度申報如何區分 ?
四、罰則
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之公司,經主管機關限期通知改正仍未改正者,處新臺幣5-50萬元以下罰緩,經再限期通知改正仍未改正者,將按次處新臺幣50-500萬元罰鍰,最重將被廢止公司登記。
小叮嚀:
1.「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https://ctp.tdcc.com.tw/decl/auth/login
2.凱博可提供相關申報作業的服務。若有需求,請洽詢本所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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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顏琦君,是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經理
聯絡電話:+886-2-2772-3111 #133 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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