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藝術品、黃金等高單位價位交易,以及中小企業常使用到的信用狀、匯款等貿易融資,都將列入銀行公會新修正的洗錢交易態樣,未來國銀擔負的交易責任恐怕更大。
簡易來說,未來銀行可能得針對每一筆貿易融資或匯款交易的貨物,確認交易貨物、價格等等,避免有交易貨品的價格因不實拉抬,隱藏洗錢危機。國銀業者指出,一筆信用狀可能銀行僅收取10美元,擔任確保貨物到貨後支付款項的角色,未來必須擔負更大的洗錢防制責任,收取的費用與承擔的風險並無法等同比擬。
珠寶商指出,藝術品常被有心人士利用,當作洗錢交易的手段,例如拍賣場上的藝術品價格動輒百萬元、千萬元起跳,但有時成功交易後,隔年拍賣會上又會看見相同藝術品拍賣,貨品是否進入買家手裡,很難得知。
但國銀業者指出,過去銀行僅負責金流,很難知道每樣貨品的真正市場價格,未來為因應新的洗錢交易態樣,勢必導入資訊系統檢核,透過電腦幫忙篩選態樣,監控一段時間,才能得知。
據了解,金管會指示下,銀行公會委請業界專業顧問,參考鄰近的新加坡、香港、美國洗錢規則,一口氣將台灣20種疑似洗錢交易態樣拉高到50種。
以上新聞轉載自 2017-01-04 04:04《經濟日報》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