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雲、趙薇都被掃 習近平的「共同富裕」是文革還是改革?


2021-09-09 14:40經濟日報 記者林宸誼/上海報導

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中新社

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中新社

一個玩槓桿、一個逃漏稅,大陸藝人趙薇和鄭爽,所代表的演藝圈亂象接連被封殺;接著騰訊和阿里這兩家網路巨頭打頭陣,共計投入人民幣2,000億元助力共同富裕,台資會計師和律師都認為,大陸政府後續應該會有細則配套出爐。

共同富裕 也包括取締非法收入

檢視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8月17日中央財經委員會的發言,以及各類衍生的研究報告,可以歸納出,共同富裕的目的,是為了消除懸殊的貧富差距,更深層的意義則是促進階級流動。

漢邦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李仁祥表示,自從大陸公布「共同富裕」之後,就接到6、7名台資客戶諮詢,更讓他又氣又好笑的是,竟有客戶看到「9月1日起存款超過人民幣10萬以上一律被嚴查」的網路謠言,讓他不得不透過公司公眾號澄清。

合法經營與納稅在陸台商 不會被「共同富裕」

李仁祥觀察到,尤其是越有錢的人對「共同富裕」越敏感,以為文化大革命又回來了,「其實在大陸的台商都是合法經營與納稅,規模也沒有像阿里或騰訊那樣的壟斷地位,根本不用擔心被掃到颱風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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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台協副會長、高朋法律律師事務所律師蔡世明指出,台商在乎的就是當地社會安定,投資能受到保障,由於大陸對外資台資管理相當嚴格,未來稅制勢必會做相應調整,這樣內外資都站在同一條線,對台企來說也是一件好事。

蔡世明認為,「共同富裕」也提到了怎麼合理調節貧富差距、增加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怎麼擴大中等收入,尤其解決當下教育、醫療、房地產所產生的貧富不均,這樣才能讓社會共同穩定。

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市項目總監梁祥賢指出,達到共同富裕的方法之一,是透過「三次分配」,包括取締非法收入,而不只有鼓勵慈善捐款,這些後續都要有細則配套出爐。

 

大陸學者厲以寧:「第三次分配」靠道德力量調節

最早提出「第三次分配」的北京大學民營經濟研究院院長厲以寧指出,透過市場效率實現的收入分配,稱為「第一次分配」;政府依據稅收、社保支出等再平衡調節而進行的分配,稱為「第二次分配」;個人出於自願,在習慣與道德的影響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贈出去,可稱為「第三次分配」。

大陸未來將會開徵房產稅、遺產稅、贈與稅等稅種

因此除了鼓勵企業家慈善捐款,梁祥賢認為,世界各國已開徵房產稅、遺產稅、贈與稅等稅種,目前唯獨大陸還未課徵,「但這些稅種都在立法過程中,因此到2035年大陸邁向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15年內,應該就會公布相關規定。」

※原文轉載自經濟日報/產業動態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