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研討會-第七場
《反避稅時代來臨,財務資訊公開的上市櫃公司/台商如何破解重稅課題》
為了避免企業在免稅天堂設立紙上公司藉以避稅,立法院於今年7月12日三讀通過所得稅修正案中的反避稅條款,企業成立受控外國公司(CFC)或實際管理處所(PEM)在台灣,都要視為境內公司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7/21(四)行政院拍板:反避稅條款”個人”也納入,未來不管是法人或個人設立境外公司,皆應依法課稅,無所遁形。
本法案預計最快施行日期可能落在107年,惟因相關因應牽涉投資架構之調整,一年半緩衝期間不算很長,荷盛會計師事務 唐瑋嬪會計師精心策劃因應方式,教您如何破解反避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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