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工商 劉懿慧、中時/周毓翔
經歷兩天協商,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在今(18)在立法院臨時會完成三讀,除調升三項扣除額外,也增訂幼兒學前扣除額;符合條件中小企業的營所稅率可逐年調升;股利所得課稅方式維持單一稅率,但自26%調升到28%。
綜所稅的部分,調降最高稅率從45%到40%,扣除額則按照民進黨版本,標扣額從現行9萬調高到12萬、薪扣額及身障額皆從現行12.8萬調升到20萬,若包含原先免稅的8.8萬,代表將來年收入在40.8萬以下者可以不用繳稅。除三項扣除額外,也新增幼兒學前扣除額,從現行2.5萬元提升到12萬。
在營所稅中,中小企業若年度課稅所得在50萬元以下,稅率可從現行的17%,改為第一年18%、第二年19%、第三年調升到20%,分三年調整,預計將影響11萬家企業;保留盈餘稅則按照政院版本從10%降為5%,且獨資合夥事業免徵營所稅,盈餘直接歸課綜所稅。
本次稅改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股利所得課稅方式為二擇一,第一是股利併同其他類別所得計入綜合所得總額,可減除免稅額、扣除額,按淨額適用累進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再按股利8.5%計算可抵減稅額,上限8萬元;第二為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算稅額、合併報繳。
為縮短內外資差距,也將外資股東稅率從20%調升到21%,且將不可抵繳未分配盈餘加徵稅額;此外,刪除所得稅法第42條中,有關財團法人等機關、團體的股利,不計入所得稅課稅的規定。
財政部長許虞哲表示,中小企業分三年調升營所稅,將造成約32億稅損;調高三項扣除額加上新增的幼兒學前扣除額,約會有133億稅損;股利所得單一稅率提高2%,會增加36億的稅收,整體預估第一年稅損約為198億,隨著每年增加1%中小企業的營所稅,稅損應會逐年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