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報稅季開跑![個人綜合所得稅篇]


撰文/凱博 林樂綺經理

 

新稅制上路,五大報稅變革

報稅季節開跑,由於台灣所得稅法修正,稅制優化方案上路後,今年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將面臨五大新規定,包含調高四大扣除額、調整綜合所得稅率、調整基本生活費及計算公式、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健保費扣除規定放寬等,提醒納稅義務人快速掌握稅制新規定,準時報稅、合法節稅。

五大稅制變革

 

變革

內容

注意

調

免稅額8.8萬維持不變

標準扣除額9萬調高為12萬

薪資所得扣除額12.8萬調高為20萬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12.8萬調高為20萬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2.5萬調高為12萬

 

大部分受薪階級、家有幼兒都能受惠,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設有排富條款,納稅義務人20%以上稅率級距不適用

調

2018年綜合所得稅率調整為5%、12%、20%、30%、40%五個稅率。

刪除最高累進稅率級距45%,超過千萬的繳稅大戶現省5%稅

調

基本生活費差額可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2018年12月22日調高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從16.6萬元調高為17.1萬元,並於同年月26日修正納保法施行細則第3條有關納入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之比較基礎。

基本生活費總額=107年每人基本生活費17.1萬*免稅額人數。

基本生活費比較基礎=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基本生活費差額=基本生活費總額-基本生活費比較基礎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明定,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課稅。

而2018年12月修正,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不計入基本生活費,可另外扣除,將有更多納稅者可享受基本生活費用免稅之優惠,對受薪階級、扶養人數較多的納稅義務人受益最大。

綜所稅採「家戶申報制」,一申報戶僅能選擇一種股利課稅方式,家戶成員不得分採不同股利課稅方式,夫妻採各類所得分開計稅者,亦不得採不同股利課稅方式。

股利合併計稅:

股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照股利金額的8.5%計算可抵減稅額,每一申報戶以8萬元為限。

股利分開計稅:

全戶股利所得按照28%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再與其他所得的應納稅額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

若選擇股利分開課稅(稅率28%),在計算捐贈限額時,其限額=綜合所得總額*20%,其中綜合所得總額不包括股利金額。

若營利所得屬於1997年以前的股利,就不得採分離課稅,需併入綜合所得,以累進稅率級距5%~40%計稅。

以眷屬身份投保,無論是否與被保險人為同一申報戶,納稅義務人本人、合併申報之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健保費都不限金額可由納稅義務人申報列舉扣除。

放寬健保費要求「被保險人與要保險人應在同一申報戶」的規定。

雙親健保費可依附投保在家中子女薪資較低健保費率較低者,由所得額較高者申報扶養。

稅制的變動讓今年的納稅義務人除減稅省荷包有感外,也將發現申報的計算方式更加複雜,除了原本因夫妻計稅方式不同產生的三種五式,今年配合股利所得課稅新制變成十種計算式,所得種類多且複雜的納稅義務人應提早進行稅務試算。

 

台灣財政部今年網頁報稅推展支援WINDOWS版,5月申報所得稅時,使用WINDOWS系統的民眾無需下載報稅軟體,直接在網頁報稅即可。

財政部並自4月26日起開放線上查調,納稅義務人可多加利用。開放查詢的所得資料,僅供報稅參考,如有其他來源所得,仍應依規定辦理申報。

想要報稅快速又方便,建議納稅義務人善用網路申報系統,及早準備資料,使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註冊密碼、金融憑證或臨櫃查調匯入所得資料,利用系統自動算出最省最佳的報稅方案,輕鬆計算上傳,即可完成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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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樂綺,現為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協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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