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成立一個家族信託」,一位在大陸和越南設有工廠的自動化機械業大老闆黃董,提出這樣的需求,他們的產品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行銷全世界。黃董家裡有二男一女,只有大兒子隨著黃董在家族事業裡工作,小兒子在美國讀完書後就一直待在美國,最小的女兒畢業後就在公家機關上班,最近打算出嫁了。
由於黃董的海外資產龐大,而且已經年近70歲,之前有幾次提醒黃董應該做一些家族事業及家族資產的傳承規劃,建議過黃董成立一個海外家族信託作為傳承的工具,可以防止家族爭產及股權外流等情況。可是黃董的事業繁忙,總是聽的時候覺得有道理,但接著又出國了,後續就沒有實際動作了。這次可能因為疫情問題,已經在台灣待了將近兩年,而且剛好女兒準備出嫁了,才有時間好好來面對傳承這個重要但不緊急的問題。
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王啟銘所長提供初步的建議,家族事業股權全數歸屬在海外家族信託之中,這樣可以避免家族公司的股權外流,而負責家族公司的大兒子可以享有經營紅利,沒有參加家族公司的小兒子和女兒則還是能享有家族公司每年分配的股利。三個小孩各自給予一戶房屋供其居住,而未來孫子(及以後直系子孫)的所有教育及醫療的費用也都由海外家族信託支付,以確保能接受良好的教育。
黃董再提出一個大家都很想知道的問題,「台灣也有信託,為什麼一定要選擇海外的信託?」王啟銘所長表示,海外信託的課稅規定相較台灣信託有非常大的優勢,符合特定條件之下,海外家族信託可以在成立時免贈與稅,未來分配時免所得稅,所以建議一定要選擇「海外家族信託」。
【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獨家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