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凱博 黃慧展會計師
上期介紹了跨境所得税收抵免的法源,以及抵免限額中關於境外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方式,本期我們繼續介紹採用”分國(地區)別”和”不分國(地區)別”計算來源於境外的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額及抵免限額的相關規定及差異。
三、分國(地區)別計算來源於境外的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額及抵免限額(”分國抵免法”)
根據大陸國家稅務總局於2009年發佈的《關於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5號)規定:” 二、企業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稅收協定以及本通知的規定,準確計算下列當期與抵免境外所得稅有關的項目後,確定當期實際可抵免分國(地區)別的境外所得稅稅額和抵免限額:
(一)境內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和分國(地區)別的境外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
(二)分國(地區)別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稅稅額;
(三)分國(地區)別的境外所得稅的抵免限額。“
案例二:
大陸公司甲分別100%轉投資T國公司及S國公司。T國公司當地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率為20%,稅後利潤如分配需預扣10%所得稅;S國公司當地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率為0%,稅後利潤如分配亦無須預扣所得稅。假設T國公司2021年應納稅所得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為簡化假設,暫不考慮匯率轉換問題,幣別皆假設為人民幣,下同),於當地交納企業所得稅200萬,並於次年度將稅後利潤800萬全部分配給甲公司並預扣所得稅80萬;S國公司2021年應納稅所得額為1,000萬元,於當地無須交納企業所得稅,並於次年度將稅後利潤1000萬全部分配給甲公司。甲公司2022年度大陸境內應納稅所得總額為2,000萬元,辦理2022年所得稅匯算清繳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率為25%,且採用分國抵免法。則2022年度:
大陸境內、境外所得的應納稅額=(2,000+1,000+1,000)×25%=1,000(萬)
(1) T國公司:
境外已納所得稅額=直接抵免稅額+間接抵免稅額=80+200=280(萬)
境外投資所得的抵免限額=1,000×1,000÷(2,000+1,000+1,000)=250(萬)
(2) S國公司:
境外已納所得稅額=0(萬)
境外投資所得的抵免限額=1,000×1,000÷(2,000+1,000+1,000)=250(萬)
2022年度甲公司實際應納所得稅額=1,000-250-0=750(萬)
從案例二的計算得知,甲公司獲配T國公司的股利所得在T國已負擔的所得稅額為280萬,但來源於T國所得的抵免限額為250萬,因此甲公司計算2022年度的應納所得稅額,就來源於T國的所得可抵扣稅額為250萬;而甲公司獲配S國公司的股利所得,雖然來源於S國所得的抵免限額為250萬,但該所得在S國已負擔的所得稅額為0萬,因此甲公司計算2022年度的應納所得稅額,就來源於S國的所得可抵扣稅額為0萬。
四、不分國(地區)別計算來源於境外的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額及抵免限額(”綜合抵免法”)
根據大陸國家稅務總局於2017年發佈的《關於完善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7]84號)規定:”一、企業可以選擇按國(地區)別分別計算(即“分國(地區)不分項”),或者不按國(地區)別匯總計算(即“不分國(地區)不分項”)其來源於境外的應納稅所得額,並按照財稅〔2009〕125號文件第八條規定的稅率,分別計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稅稅額和抵免限額。上述方式一經選擇,5年內不得改變。企業選擇採用不同於以前年度的方式(以下簡稱新方式)計算可抵免境外所得稅稅額和抵免限額時,對該企業以前年度按照財稅〔2009〕125號文件規定沒有抵免完的餘額,可在稅法規定結轉的剩餘年限內,按新方式計算的抵免限額中繼續結轉抵免。“
同案例二的情況,但假設甲公司選擇採用綜合抵免法。則2022年度:
大陸境內、境外所得的應納稅額=(2,000+1,000+1,000)×25%=1,000(萬)
境外已納所得稅額=直接抵免稅額+間接抵免稅額=80+200=280(萬)
境外投資所得的抵免限額=
1,000×(1,000+1,000)÷(2,000+1,000+1,000)=500(萬)
2022年度甲公司實際應納所得稅額=1,000-280=720(萬)
從以上計算可知,甲公司在分國抵免法下來源於T國且超過抵免限額的30萬所得稅額(即”T國已負擔所得稅額280萬-抵免限額250萬”),由於在綜合抵免法下可以統一計算抵免限額,因此該30萬的所得稅額亦可抵免,可以降低甲公司境外所得的稅收負擔。意即大陸企業若有多國(地區)之投資,如同時存在對高稅國及低稅國的轉投資,企業可選擇使用綜合抵免法將低稅國的抵免限額調劑給高稅國使用,其在高稅國已負擔的稅額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得到抵免,避免在分國抵免法下發生抵免不足的情況。
以上是本期對大陸企業境外投資所得稅收抵免政策的進一步介紹,後續我們仍將對該議題繼續探討相關規定以及示例說明。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深耕兩岸,跨境經驗豐富,如對本議題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