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凱博 黃惠婷會計師
2020年5月中國大陸人民銀行發布了銀發[2020]105號文《關於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分階段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開展為期2年的大額現金管理試點。依先前2019年11月發佈的公開徵求意見稿可以看出,這個試點第一步選擇在河北省全面規範商業銀行大額現金業務,主要是探索邢臺市房地產行業、秦皇島市醫療行業企業記錄並報告大額現金交易。第二步,待河北省試點穩定開展後,在浙江省、深圳市推廣全面規範商業銀行大額現金業務試點內容,並在浙江省探索批發零售、房地產銷售、建築、汽車銷售行業企業大額取現及用現額度管理,在深圳市探索強化對私帳戶大額用現管理、加強大額現金出入境及香港地區人民幣現金業務情況監測,選擇適宜地市探索推動個人收入報告措施。可以看出容易有現金交易的行業都已被包含在內,而且試點後極有可能就會推行到全國。
大額現金管理的標準,各地對公帳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對私帳戶管理金額起點則分別為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大陸央行表示,大額現金管理業務情形以有現金實物交接的櫃面業務為主,包含通過大額高速存取款設備自助存取款情形,並須針對拆分、現金隱匿過帳等規避監管、“偽大额現金交易”情形制定防範措施,既監測單筆超過起點金額的交易,也監測多筆累計超過起點金額的交易。而主要的管理措施包含:客戶提取、存入起點金額之上的現金,應在辦理業務時進行登記。規範大額取現預約制度,建立大額存取現登記制度,建立大額現金業務風險防範制度,建立大額現金分析報告制度,加強大額現金出入境監測等,而且還明確了在確保個人資訊安全和嚴格規範資訊用途的前提下,與相關部門交流、共用資訊。
大家之前喜歡使用現金交易,無非是4個原因:
第一、用現金進行賄賂,不好追查。
第二、用現金進行商業買賣交易,不留下記錄,便於逃漏稅。
第三、不能透過銀行的地下經濟,涉毒涉恐等不法交易黑錢的流動。
第四、地下換匯,資金非法出入境。
但現在看到大額現金管理中要“與相關部門交流、共用資訊”,就給大家一個警醒,這個訊息是會提供給警方及稅局追查不法及逃漏稅的。
除了近期試點的大額現金管理外,早在2016年中國人民銀行令[2016]第3號就發佈了《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規範金融機構要報告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其中大額交易是指:
(一)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戶銀行帳戶與其他的銀行帳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三)自然人客戶銀行帳戶與其他的銀行帳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0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境內款項劃轉。
(四)自然人客戶銀行帳戶與其他的銀行帳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跨境款項劃轉。 累計交易金額以客戶為單位,按資金收入或者支出單邊累計計算並報告。中國人民銀行根據需要可以調整大額交易報告標準。
可疑交易是指:金融機構發現或者有合理理由懷疑客戶、客戶的資金或者其他資產、客戶的交易或者試圖進行的交易與洗錢、恐怖融資等犯罪活動相關的,不論所涉資金金額或者資產價值大小,應當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非銀行支付機構、從事匯兌業務和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報告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適用本辦法。銀行卡清算機構、資金清算中心等從事清算業務的機構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開展交易監測分析、報告工作。
另依中國人民銀行銀發〔2018〕163號關於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大額交易報告工作 ,有如下規定: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切實履行大額交易報告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強化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反洗錢履職責任,在總部或集團層面推動落實大額交易報告制度、流程、系統建設等工作要求,切實保障相關人員、資訊和技術等資源需求。非銀行支付機構與銀行機構應當加強資訊傳遞,為對方履行大額交易報告義務提供完整、準確、及時的客戶身份資訊和交易資訊,持續完善資金上下游鏈條資訊。 現行大陸常用的第三方支付工具,不論是支付寶、微信間轉帳或和銀行帳戶間的轉帳早已全數列入規範中。至此可以看出現金、第三方支付、銀行帳戶間的資金流將全部整合成大數據,資金流向一清二楚,無所遁行。
除了不法資金的查核,台商們還要特別留意稅務上的風險。先前中國大陸對現金管理比較松,給了大家逃漏稅的空間。反之,現金管理比較嚴,則相當於變相加稅。中國大陸目前的策略是:在合法途徑上,給全社會減稅降費,但在灰色地帶,開始逐步收緊。中國大陸國家稅務總局黨委書記、局長 王軍在2019年新年賀詞中提到:“一年來,我們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按照高品質發展要求,既依法組織稅收收入,圓滿完成預算確定的稅收收入任務,又態度堅決、不折不扣地落實好減稅降負政策,稅收增長與經濟發展協調性進一步增強”。中國大陸在實施“減稅降負”政策的同時,是如何確保“稅收增長”呢?
第一炮在2018年10月打響,大陸國家稅務總局稅總發〔2018〕153號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影視行業稅收秩序有關工作的通知》,對於影視業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款等問題,破壞了社會公平正義,損害了行業形象,影響了行業健康發展,為了保障依法納稅者的合法權益,營造和維護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促進影視行業健康發展,要求影視行業對2016年以來的申報納稅情況進行自查自糾、限期補稅。按稅法規定個人從事影視、演出、廣告等方面的收入應當按勞務報酬等所得項目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但過去部分工作室將勞務報酬等收入混入工作室經營收入以降低稅負少繳了很多稅,而被要求實事求是加以區分。該次稅務整頓從2018年10月持續到2019年6月底,共分三步實施:
(一)自查自糾階段:
2018年12月底前,屬於自查自糾階段,只要主動補繳稅款,就可以免予行政處罰,不予罰款; (二)督促糾正階段:2019年1月至2月底,稅務機關將有針對性地督促提醒相關納稅人進一步自我糾正。對經提醒自我糾正的納稅人,可依法從輕、減輕行政處罰;對違法情節輕微的,可免予行政處罰; (三)重點檢查階段:2019年3月至6月底,稅務機關對拒不糾正的影視行業企業及從業人員開展重點檢查,並依法嚴肅處理。 據報導僅是2016-2018三個年度第一階段自查自糾的成果,影視行業就一共補稅人民幣117.47億元,而這裡面大多數都是明星工作室的功勞。
而第二炮也已經開打了。近日據大陸媒體報導,華北某市多名網店店主在5月收到了當地稅務部門通過電子稅務局發送的“風險自查提示”,提醒他們存在少記營業收入風險,要求企業自查3 年(2017-2019年度)以來存在的漏報問題並補繳稅款以及滯納金。據悉,北京第一批通知了2000家企業,一次性按照支付寶進帳額度補稅。我們拭目以待這波電商行業的稅務整頓又能為大陸貢獻多少稅收。
對電商行業店主或網紅徵稅並不令人意外,在2018年8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號公佈實施《電子商務法》時就已埋下伏筆。線上交易不繳稅,線下交易按規定繳稅,會對守法企業構成不平等競爭,影響實體經濟的良性發展,所以電子商務法規定諸如: 第十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第十一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第十四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依法出具紙質發票或者電子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等。都顯示大陸政府要對電商下手且已於法有據。
下一炮會打向誰呢?由上述發佈的資金監管/現金管理等規定的實施應該不難看出端倪,直接面向個人消費者以現金收款為主的餐飲業、零售業、房地產及相關服務業等,為了能安心睡覺,還是要盡早合規,做好因應對策才好。 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深耕兩岸,跨境財稅規劃業務經驗豐富,若有任何財稅相關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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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惠婷,是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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