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凱博 余憶雯經理
為扶持小微企業與製造業等行業發展、穏定經濟,大陸財政部稅務總局於3月24日出臺公告2022年第14號(以下簡稱14號公告)與4月17日出台的2022年第17號公告(以下簡稱17號公告),放寛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的申請適用對象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和製造業等行業,減緩企業資金周轉壓力。
提醒您!公司若符合增值稅留抵退稅資格可依企業規模對應的開始申請時點,申請退還存量留抵稅額與增量留抵稅額。如公司之前已享受即徵即退或先徵後返(退)的留抵退稅優惠政策,則需先評估已享受的即徵即退、先徵後返(退)稅款與可退留抵稅額何者較高,以及公司資金情況是否允許先將前期已享受的退稅款一次性返還後,再依14號公告重新申請留抵退稅。
根據14號公告, 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按規定申請退還留抵稅額。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1.適用對象
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和製造業等行業,其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和《金融業企業劃型標準規定》(銀發〔2015〕309號)中的營業收入指標、資產總額指標確定。
(1)14號公告對於上述規定所列行業企業中未採用營業收入指標或資產總額指標,以及未列明的行業企業,標準為:
a. 微型企業:增值稅年销售額人民幣1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
b. 小型企業:增值稅年销售額人民幣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
(2)對於各產業別企業規模詳細規定請參考下面連結:
a. 《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工業和資訊化部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_2012年第2號國務院公報
b. 《金融業企業劃型標準規定》(銀髮〔2015〕309號)
2.適用條件
符合規模要求的企業,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a. 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
b. 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騙取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
c. 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
d. 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徵即退、先徵後返(退)政策。
對於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稅即徵即退、先徵後返(退)政策等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的企業,如要申請適用留抵退稅的,需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將已退還的增值稅即徵即退、先徵後返(退)稅款全部繳回後,再按規定申請退還留抵稅額。
3.可退稅額
根據企業規模與適用的留抵退稅方式,按照以下公式計算允許退還的留抵稅額,分為增量留抵與存量留抵二種: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100%
允許退還的存量留抵稅額=存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100%
(1) 何謂存量留抵稅額
存量留抵稅額是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孰低者,換句話說:
a.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大於或等於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等於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
b.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小於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等於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舉例說明:
微型企業在2019年3月31日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為100萬, 2022年5月申請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時,若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115萬,表示該微型企業的存量留抵稅額為100萬。反之,若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70萬(小於2019年3月31日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100萬),表示該微型企業的存量留抵稅額為70萬。納稅人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退稅後,將再無存量留抵稅額。
(2) 何謂增量留抵稅額
a. 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稅額。即,
增量留抵稅額 =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
b. 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後,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舉例說明:
小微企業在2019年3月31日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為90萬, 若此前未取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2022年4月申請增量留抵退稅時,若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120萬,表示該小微企業的增量留抵稅額為30萬 (120萬減去90萬)。
若此前已取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表示該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為零,增量留抵稅額則為120萬。
(3) 何謂進項構成比例
依公告,進項構成比例為自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全面數位化的電子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
上述所稱「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是包含除了前面提到的進項稅額項目外,另外納入了如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核算進項稅額、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等其他已抵扣的進項稅額。
值得注意的是,在大陸國家稅務總局2022年第4號公告中說明,在計算進項構成比例時,納稅人在上述計算期間內發生的進項稅額轉出部分無須扣減,進一步減輕納稅人退稅核算的負擔。
公司可參考增值稅申報表附表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中,各項可抵扣進項稅實際申報抵扣金額,依規定要求計算。
4.留抵稅額申請退還時點與方法
(1) 增量留抵稅額退還
按14號公告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行業納稅人,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2) 存量留抵稅額一次性退還
適用對象與開始申請時點
企業類型 |
開始申請 |
微型企業 |
4月納稅申報期起 |
小型企業 |
5月納稅申報期起 |
中型企業 |
5月納稅申報期起 |
大型企業 |
10月納稅申報期起 |
其中依17號公告,在納稅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加快退稅進度,積極落實微型企業、小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分別於2022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退還的退稅政策。符合條件的中型企業由原來的7月调整為可自2022年5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並且在納稅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於2022年6月30日前集中退還。
(3) 申請方式
申請辦理留抵退稅时需提交《退(抵)申請表》。此表可通過線上電子稅務大廳或線下辦稅服務廳提交。納稅人可以在前述規定申請開始期間,選擇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留抵退稅,也可以選擇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按一般規定,納稅人在納稅申報期內完成當期增值稅申報後可申請留抵退稅。大陸稅務總局為確保退稅申請作業順暢,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稅申請時間,延長至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
大陸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希望能對受疫情封控影響的企業渡過難關有更大的幫助,大家在申報上若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