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節稅規劃你做了嗎?台灣贈與稅篇


撰文 / 凱博 楊于萱副理

 

2019年即將結束,年底前該做的節稅規劃,你做了嗎?

台灣贈與稅,針對贈與人,每年有台幣220萬元之免稅額。

台灣贈與稅應該如何規劃?申報時需注意哪些事項?本文將進行探討。

A.贈與稅如何計算

1.贈與人贈與稅的免稅額為每年220萬元,只要所贈與之金額累計不超過220萬元,即可免納贈與稅

2.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的財物,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者,不計入贈與總額課稅。

3.父母每年除各自有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外,於子女結婚前後,還可贈與結婚子女財物100萬元,免課贈與稅,亦即,若子女於今年度嫁娶,則父母可各自贈與220萬元及100萬元(共320萬*2=640萬)

4.贈與稅稅率

 

 

 

B.以下情形需注意是否課徵贈與稅

1.個人以低於土地公告現值的價格出售土地,若無法舉證市價確實低於土地公告現值,差額部分就要視同贈與。

2.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買賣會被視為贈與,但如果買賣雙方能提出實際支付價款的證明,且並不是由出賣人提供擔保或直接借貸,才可以視為常規買賣,不視為贈與。

3.離婚的夫妻,若有約定給付另一方的財產,應於離婚協議書上清楚記載,一旦有離婚協議書載明事項以外的無償財產移轉,又無法提出證明是離婚當時的約定,視同贈與。

4.父母放棄認股權利,讓兒女認股,視同贈與。

5.保單資產移轉

 (1)無償變更保險之要保人,視同贈與。

 (2)無償代繳保費,視同贈與。

 (3)要保人與受益人不同,視同贈與,期限屆滿給付時視為贈與日

 

C.申報贈與稅應檢附哪些文件

1.填寫贈與稅申報書乙份,申報書應由納稅義務人簽章(委任他人代辦者,應加蓋受任人私章)

2.贈與人及受贈人贈與時之戶籍資料(如身分證、戶口名簿、護照或在台居留證)影本各乙份。贈與人當年度戶籍有異動時尚須加附異動前之戶籍資料。

3.贈與、信託或買賣契約書影本乙份。

4.委任他人代辦時,應附委任書及受任人身分證明文件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贈與人僑居國外且贈與人贈與時在台灣境外者,應檢附台灣駐外單位簽證之授權書影本乙份;若贈與人贈與時在台灣境內者,應檢附護照影本乙份,以供核對入境紀錄。

6.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對於未成年子女或受監護人之不動產為處分時,應檢附身分證影本、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相關證明文件、法院許可處分不動產之文件等。

7.依本局通知函申報之案件,請檢附通知函影本。

8.經核准延期申報者,應檢附本局核准延期申報文件。

9.請攜帶贈與人(受任人)私章,以備領取贈與稅繳納通知文書或贈與稅免稅或繳清證明書。

10.其他相關文件或填寫內容,請參考國稅局贈與稅申報說明書。

 

若有相關疑問,歡迎聯繫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規劃專業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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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楊于萱,現為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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