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凱博 梁祥賢上市項目總監
除了上週討論大陸的大額現金管理政策(上篇.2021/10/14刊登)外,本周將針對大陸反洗錢相關規定進行分析,並解析實務上亦受關注交易態樣。
在反洗錢的部分,中國人民銀行在2021年6月1日刊登《反洗錢法(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修訂草案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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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將「非金融機構」也納入。金融機構和按照規定應當履行反洗錢義務的特定非金融機構應當依法採取預防、監控措施,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履行客戶盡職調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反洗錢特別預防措施等反洗錢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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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條為「建立制度」。應當「識別」並核實客戶身份,瞭解客戶建立業務關係和交易的目的和性質、資金的來源和用途,識別並「採取」合理措施核實客戶和交易的受益所有人。在與客戶業務關係存續期間,金融機構應當「持續」關注並審查客戶狀況及交易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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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條為「跨部門」核實。可以向公安、市場監督管理、民政、稅務、移民管理等部門依法核實客戶的身份等有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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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條為針對「現金」方式收付。任何單位和個人為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等目的,不通過金融機構而是以現金方式收付,且數額巨大超過規定金額的,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採取拆分現金交易等方式規避巨額現金收付申報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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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條為「臨時凍結」措施。經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准,還可以採取臨時凍結措施。臨時凍結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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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條指出特定「非金融」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房地產仲介機構;接受委託為客戶代管資產或者帳戶、為企業籌措資金以及代理買賣經營性實體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貴金屬現貨交易的貴金屬交易場所、貴金屬交易商。
還有,中國人民銀行在2021年4月15日發佈《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督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21〕第3號),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法案的重點:
第二條將「非銀行支付機構」納入監管。下列金融機構:銀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貸款公司、銀行理財子公司;非銀行支付機構、銀行卡清算機構、資金清算中心、網絡小額貸款公司以及從事匯兌業務、基金銷售業務、保險專業代理和保險經紀業務的機構,適用本辦法關於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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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為「報送」要求。審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自評估情況「報送」中國人民銀行或者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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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為「識別」出的風險狀況。針對識別的較高風險情形,應當採取強化措施,管理和降低風險;針對識別的較低風險情形,可以採取簡化措施;超出金融機構風險控制能力的,不得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或者進行交易,已經建立業務關係的,應當中止交易並考慮提交可疑交易報告,必要時終止業務關係。
隨著2021年8月1日起,金融機構及非銀行支付機構都納入反洗錢監管,台商們是否有提高自身的帳戶使用要求呢?
最後,我們來看下處罰案例。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在2021年9月的行政處罰資訊公示表揭露「上海銀罰字〔2021〕11號」,該銀行的違法行為類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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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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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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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
行政處罰內容:責令限期改正,處以人民幣740萬元罰款。
主管部門的罰錢是一回事,更麻煩的是對銀行考核與後續業務會產生不利的影響!所以,銀行管存戶就會越來越緊,大家有銀行帳戶都要好好愛惜使用!
而在大額現金管理及反洗錢的升級過程,帳戶的這類行為可能會被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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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集中轉入、分散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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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收付頻率及金額、與企業經營規模明顯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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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收付流向與企業經營範圍明顯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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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戶資金快進快出,不留餘額或者留下一定比例餘額後轉出,過渡性質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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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分交易,故意規避交易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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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收付款人之間短期內頻繁發生資金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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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閒置的帳戶不明啟用,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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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取現金的數量、頻率與其現金收付明顯不符;或個人銀行結算帳戶短期內累計大量現金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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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繁開戶、銷戶,且銷戶前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如果說帳戶被識別是「果」,那麼起「因」為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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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數位化」時代,讓所得來源透明可追溯的原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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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2018年大陸國地稅合併,稅收征管體系加速構建的原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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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金稅工程」系統的升級,監控產生的原因嗎?
其實,以上的數位化、國地稅合併征管、金稅工程等,都只是讓「果」現出原形的方法而已;若是要打破「因果循環」,還是要從「正本清源」做起。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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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化處理是降低風險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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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徵收管理的要求,注意企業中各種邏輯關係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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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健全各項財務制度與內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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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務及交易相關資料,保管存放備查。
以實事求是,符合合理商業邏輯來因應,才能在大額現金管理與反洗錢的時代進程,與時俱進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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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祥賢,是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上市項目專案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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