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申請境外電商稅籍登記


境外電商登記平台已上線一個半月,目前已有17家申請稅籍登記。據了解,蘋果已透過愛爾蘭子公司來台登記,近日核准通過後將對外公布,而先前Google亞太區公司已完成登記,未來線上App商店龍頭系統iOS及Android,皆納入營業稅課徵範圍。

配合境外電商營業稅法上路,財政部建立境外電商稅籍登記平台,自5月1日起針對在台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的境外業者,若銷售的電子勞務給國內消費者,包括付費APP、音樂影片軟體、貼圖等等,只要前一年度或當年度銷售額達48萬元,就必須完成稅籍登記辦理,繳納5%營業稅。

目前已進行稅籍登記且公告的境外電商共有15家,包括旅遊公司智遊網Expedia、線上音樂串流平台Spotify、訂房網站Agoda、線上影視業者Netflix、「Uber Portier B.V.」Uber荷蘭母公司等。
官員表示,已登記的跨境電商,其涵蓋經營項目有線上訂房平台、線上App商店、線上影音平台、線上問卷製作及電子期刊、雜誌等。

而線上App商店龍頭之一的Android系統,其線上商店Google Play先前已用新加坡「Google Asia Pacific Pte Ltd」名義來台登記。

另一大龍頭則為iOS系統的線上商店App Store,據了解,目前蘋果也已透過愛爾蘭「Apple dis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td.」名義進行稅籍登記,預計本周三(21日)將核准公告。據了解,先前蘋果進行稅籍登記的意願不高,原打算與實體店面Apple Shop一起申報繳稅,但考量稅局與蘋果可能因見解不同而產生繳稅爭議,因此決定讓實體、店面分開繳稅。官員表示,目前也對其他50至60家境外電商發單,鼓勵跨境電商主動登記報繳,發單對象主要參考日、韓等國的跨境電商登記名單。

以上新聞轉載自《工商時報》記者劉懿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