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製CSR報告書…全球趨勢


台灣證券交易所統計,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2016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之上市櫃公司共 355 家,其中包括「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規定之食品、化工、金融產業以及股本達台幣100億元以上者。(2017年申報門檻為股本達台幣50億元以上者)。然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是基於法令強制才需要申報」,這樣的觀念必須改變了!

S&P 500企業中,2011年僅有20%公布永續發展報告(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2013年大幅增加為72%,2016年則進一步增加為82%。不僅多數零售或食品業者如麥當勞、沃爾瑪、星巴克早就持續編制永續發展報告,與台灣企業息息相關的電子公司如HP、Dell等,其永續發展報告之公開亦已行之有年。在企業彰顯社會責任之國際浪潮下,台灣企業身為國際供應鏈之一環,亦無法置身事外。

Dell在2017年之永續發展報告中明確表示將要求所有供應商必須根據國際GRI準則編制永續發展報告。Dell並公布其進展:直接原料供應商中,87%皆已於2017年度公開其自身永續發展報告。由此可見,編制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除了法令要求,還有一個重要目的:取得國際大廠合格供應商之入門票!

全球永續性標準理事會(GSSB)已發布GRI準則之最新版本,針對企業社會責任之披露,提供模組化的準則架構。台灣證券交易所亦規定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在某些情況下應取得會計師之確信報告。企業社會責任之浪潮勢不可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之編制,能幫助企業檢視各項商業行為對各利害關係人之正面及負面衝擊,以期朝永續發展邁進。企業應盡早了解相關編制規範,俾能妥善因應。

【作者唐瑋嬪是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台灣及大陸註冊會計師。/聯絡電話+886-2-27723111分機133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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