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反避稅條款法案已如火如荼進行,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已在6月底發布《關於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簡稱42號公告),讓稅務機關更易判斷企業是否有任何避稅手段,我國財政部也預計在年底前公布類似法規,最快明年新制將上路。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執業會計師周釧培表示,42號公告與先前法規差異較大的地方,主要在於繳交資料的多寡,法案公布後,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從九張表擴增為19張表,同時要求繳出同期資料,包括全球檔案、當地國檔案及特殊事項檔案等三層檔案結構,另外,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簡稱OECD)所建議繳交國別報告的門檻為集團年營收至少7.5億歐元,但中國規定,若本身是居民企業,則必須交出揭露跨國企業營運收入狀況、利潤、資產及員工數等詳細資料的國別報告。
安永香港稅務及諮詢合夥人韋偉提醒企業,在中國境內設廠必須繳交全球檔案與當地國檔案,若沒有交出,恐吃上人民幣2,000元到1萬元的罰款,也會被納入選案查核中,且補繳稅時還有5%罰息,得不償失。
周釧培表示,新的移轉訂價合規要求更加重視透明度、清晰度及一致性,強調跨國企業的資訊揭露,讓企業更難以避稅。
除中國外,台灣鄰近國如日本、新加坡、馬來西亞等皆已通過反避稅條款,而我國約在年底前會公布類似42號公告的規定,釧培認為,新的法規可能會去修正轉移訂價查核準則,也會要求國別報告及當地國檔案,最快會在明年上路,預計企業在2018年年底將繳交第一次的檔案。
以上新聞轉載自《經濟日報》記者劉懿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