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請注意!留意台灣綜所稅申報常犯錯誤



撰文/凱博 林樂綺經理

常見錯誤包括:

直系親屬免稅額:
免稅額每人為88,000元 (2017年度為85,000元);年滿70歲以上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其免稅額為132,000元 (2017年度為127,500元)。
常見錯誤:將年滿70歲以上其他親屬,比照直系尊親屬適用。
解析:依規定,年滿70歲以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等),免稅額才可增加50%;但若申報扶養年滿70歲以上之其他親屬(叔、伯等),則只能適用一般免稅額。

其他親屬免稅額:
其他親屬列報扶養時,該親屬除未滿20歲或滿20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且確實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也應先證明該親屬之父母無所得、財產資力,有因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之情事,且合於「互負扶養義務」及「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的同居一家」之家長親屬關係,需另檢附在學證明、醫師證明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確認受扶養的具體事實避免浮報。
常見錯誤:列報已年滿20歲無工作、未在學、服役中子女或有謀生能力的子女、兄弟姊妹之扶養免稅額;或兄弟姊妹重覆申報扶養父母;或申報扶養之其他親屬是薪資免稅者的子女。

配偶免稅額:
列報新婚配偶免稅額時,應注意婚姻關係存續是採「登記年度」為準,於該課稅年度須已辦理結婚登記,始得與配偶合併申報。
解析:如於申報當年度(2018年度)結婚,所得年度(2017年度)並無婚姻關係,則應分開申報。

醫藥費及生育扣除額:
支付醫藥費及生育費,必須是針對身體病痛接受治療而支付之費用,且支付予公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始得列報扣除,非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出具之上開費用收據不得列報;解析:醫美中心整形雕塑身材、產後坐月子或中藥房補品藥帖這種費用不得列報;另,醫藥費有保險給付部分應該先予減除,不足部分才能列報。
因身心失能無力自理生活而須長期照護者,所支付之長期照護醫藥費可列報扣除,但支付長期照護所需膳食或看護照護費,因非屬醫療性質之支出,不得扣除。

捐贈:
寺廟安太歲、點光明燈、參加法會或支付塔位寫牌位之費用,因不是完全無償,寺廟方有提供相對服務代價之給付,非屬捐贈性質;會員、社員及入會費等所繳交的款項也非屬捐贈性質,不得列舉扣除。

保險費:
人身保險費僅限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兄弟姊妹或其他旁系親屬不能列報扣除,且被保險人與要保人須在同一申報戶,並以每人每年扣除24,000元為限。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及補充保費,則可全部列舉扣除,不受24,000元之限制。
常見錯誤:申報兄弟姊妹或其他親屬的人身保險費。
解析:若子女已成年並自行報稅,即使屬直系血親以其子女當被保險人,父母為要保人之保單,因不同申報戶也無法列舉扣除。保險費也是國稅局最愛查核的綜所稅重點。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購屋借款利息扣除之前提:不動產需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登記所有,須於課稅年度辦理戶籍登記,且以一戶一屋為限,同時不能有無出租情形。若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則僅能就住家使用的部分計算扣除。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需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每戶每年最多可申報300,000元。
提醒: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分別有列報房屋租金及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若期間重疊,只能擇一扣除,不能將購屋借款利息及房屋租金同時申報;而未重疊部分則依比例認列。另外,增貸非供購買自用住宅之用所生之利息,不得列報扣除。

擇一適用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
納稅義務人得擇一適用標準扣除或列舉扣除額,但如未依規定期限辦理結算申報或未列舉扣除額,經稽徵機關核定後,即不得變更適用列舉扣除額申報。


納稅義務人如在課稅年度有財產交易所得,應主動蒐集相關買賣契約書、可證明成本費用之單據,依法核實申報,以免遭受補稅處罰。因為個人財產交易資料,不會自動匯入國稅局電腦系統,且沒有扣繳憑單,只能靠自己主動申報。
特別提醒:不少民眾漏報預售屋移轉獲利。預售屋的買賣因非屬不動產產權移轉,而是屬於權利的買賣,權利移轉的獲利是屬於財產交易所得,應併入移轉年度申報所得。


漏未合併申報受扶養親屬之所得,如:父母親經營小規模營利事業之營利所得、父母親之利息所得等;漏報房地出租給個人之租賃所得、私人借貸利息收入等無扣繳憑單的所得。
提醒:納稅義務人必須主動蒐集其他來源之所得資料,按時申報,避免被查獲補稅,甚至加罰。

稽徵機關會彙總各類所得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等之所得資訊供納稅義務人查詢。但納稅義務人仍應將其查詢、下載所得資料,與其實際所得進行審查核對。如因查調所得遭刪除而產生漏報,或漏報非屬查調服務範圍之所得,仍應補稅。


納稅義務人如果利用綜所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辦理申報作業時,於選擇轉帳扣繳繳稅後,記得執行「申報資料上傳」動作,待系統出現「上傳申報成功」之訊息畫面,才算完成申報程序,並應上網查詢確認申報結果。

納稅義務人申報後若發現錯誤,可重新填寫一份申報書,重新進行申報;採用網路申報者,只要將正確資料再重新上傳申報即可。但若已逾申報期限,不論原採何種申報方式,均須向戶籍稽徵機關辦理書面更正申報。

特別提醒!報稅前還是趁早先進行試算,並選擇最有效及最有利節稅的申報方式。不知道自己全年所得者,可以透過各區國稅局查詢納稅義務人所得及扣除額資料,開放民眾查詢作業時間將自4月27日起至5月31日止。另外,符合稅額代為試算的民眾只要完成繳稅即完成申報。

申報綜所稅時,基本上只要能掌握以上原則,避免常見的申報錯誤,即能正確完成報稅手續。最後提醒納稅義務人在申報時應多加注意,日後才不會因漏報、錯誤申報而遭國稅局補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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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樂綺,現為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協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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