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凱博 張蕙如會計師
立法院本(7)月3日三讀通過《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台商境外資金匯回首年稅率8%、次年10%,實質投資者稅率減半。資金用途:5%可自由運用,另25%可進行金融投資,但禁買不動產、REITs。
相關報導多針對法案本身進行說明,但,我該注意什麼事項?風險又在哪裡?
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受客戶委任評估專法適用之經驗豐富,茲以本文分享實務上應注意事項。
相關連結參考:
1080411行政院4月11日公布之資金回台草案,為資金回台萬靈丹?
境外資金匯回專法 |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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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適用對象及範圍 |
(一)個人匯回境外(含大陸地區)資金。 |
1.遺產贈與稅相關 1)匯回至個人之資金,日後仍將面臨遺產贈與稅。 (1)海外銀行帳戶資金:若無法舉證其資金性質為所得、本金或借貸往來者,與現行海外所得稅率20%(註)相較,專法稅率8%/10%則具節稅效果。
(2)大陸公司盈餘匯回:與現行規定適用綜所稅累進稅率最高40%相較,專法稅率8%/10%較具節稅效果。
(3)海外(非大陸)營運公司盈餘匯回:現行海外所得稅率為20%(註),但得主張境外稅額扣抵X%,在台實質稅率為(20%-X%),與專法稅率8%/10%相比,何者較優則視境外稅額扣抵多寡而定。
(4)境外免稅地區公司(從事貿易或控股)盈餘匯回:與現行海外所得稅率20%(註)相較,境外資金匯回專法稅率8%/10%較具節稅效果。
註:海外所得可扣除台幣670萬元再計算基本稅額。
個人海外不動產及股權因非屬可匯回之資金,故無法適用此專法。 |
(二)營利事業自其具控制能力或重大影響力之境外(含大陸地區)轉投資事業獲配並匯回之投資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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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適用原則 |
(一)選擇依本條例草案規定課稅者,免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所得稅法規定課徵基本稅額及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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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條例草案之執行,應符合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及相關法令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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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程序 |
個人及營利事業應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適用本條例規定,稽徵機關將就適用要件進行初審,並洽受理銀行依洗錢及資恐防制相關規範進行審核,前開審核均通過後,申請人始得至受理銀行辦理開立「境外資金外匯存款專戶(下稱外匯存款專戶)」及將資金匯回存入該專戶。 |
國稅局審查方式: |
四、資金運用限制 |
(一)匯回之資金除經經濟部核准用於興建或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建築物外,不得用於購置不動產及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所發行或交付之受益證券。 |
‧ 海外資金一般用途為:
1)家族資產:可考慮適用資金匯回專法。 2)台灣營運佈局:可考慮適用資金匯回專法。 |
(二)匯回資金應存入外匯存款專戶,依下列方式管理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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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實質投資:經經濟部核准,直接投資產業或透過創投或私募股權基金投資重要政策產業。實質投資產業項目、投資計畫支出範圍、依投資計畫興建或購置建築物之使用與持有期限等,授權由經濟部擬訂子法規,報請行政院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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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由運用:得於5%限額內自由運用,但不得用於購置不動產及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所發行或交付之受益證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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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投資:得於25%限額內存入信託專戶或證券全權委託專戶內從事金融投資。金融投資範圍授權由金管會擬訂子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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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自由運用及經濟部核准從事實質投資之資金外,從事金融投資及其餘未從事投資之資金,應於專戶內存放達5年,自第6年開始得分年提取3分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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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適用稅率 |
(一)一般稅率:由受理銀行於資金匯入外匯存款專戶時扣取稅款,第1年匯回稅率8%;第2年匯回稅率10%。 |
稅率一般為8%/10%,除: 2.未依規定管理運用,需按稅率20%補繳差額稅款者: |
(二)優惠稅率:於規定期限完成實質投資,並取具經濟部核發完成證明,得向稽徵機關申請退還50%稅款(即實質稅率4%或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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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列未依規定管理運用情形,應按稅率20%補繳差額稅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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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違反規定自外匯存款專戶、信託專戶或證券全權委託專戶提取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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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違反規定將資金移作他用或作為質借、擔保之標的或以其他方式減少其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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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違反規定用於購置不動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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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資金運用控管機制 |
資金匯回後應存入外匯存款專戶,再按其用途依規定提取辦理各項投資,又於其實質投資期間,個人或營利事業每年應將投資辦理情形報經濟部備查;至存放於外匯存款專戶及金融投資部分,於其控管期間,受理銀行應每年將專戶內資金管理運用情形報財政部及金管會備查。 |
匯回資金受嚴格控管,未依規定者按稅率20%補繳差額稅款 |
七、施行期間 |
本條例施行後2年內匯回之資金始得適用本條例規定。 |
專法僅兩年期,建議台商把握時效委託專業機構評估是否適用及協助提出申請。 |
資金匯回需依實際情況評估判斷,上述僅供參考。
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以其稅務規劃專業,協助台商評估資金回台方案及協助申請適用資金匯回專法。若有相關疑問,歡迎諮詢。
作者張蕙如,是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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