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设立公司之特点
一、上海简介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位于上海东部,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海关特殊监管区,是在自己的国土上设立的壹个很小的区域,在此区域内实施特殊的关税政策,如货物进出免关税等。
与壹般保税物流园区相比,自由贸易试验区将大大提升服务贸易,使法律、会计、知识产权服务更加国际化,投资自由度大幅提升,外资可在园区设厂,可能带来更多资源。
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更加积极主动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将成为撬动中国新壹轮改革开放的支点。 建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不仅是为上海乃至中国带来发展红利,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成为中国积极主动对外开放的“试验田”。
二、上海自贸区与其他地区之比较
三、上海自贸区开放六大领域
1.金融服务领域
(1.)银行服务
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在条件具备时,适时在试验区内试点设立有限牌照银行。
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允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开办离岸业务。
(2.)专业健康医疗保险
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医疗保险机构。
(3.)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2.商贸服务领域
(1.)增值电信
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外资企业经营特定形式的部分增值电信业务,如涉及突破行政法规,须国务院批准同意。
(2.)游戏机、游艺机销售及服务
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通过文化主管部门内容审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可面向国内市场销售。
3.文化服务领域
(1.)演出经纪
取消外资演出经纪机构的股比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为上海市提供服务。
(2.)娱乐场所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娱乐场所,在试验区内提供服务。
4.航运服务领域
(1.)远洋货物运输
放宽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试行办法。
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
(2.)国际船舶管理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
5.专业服务领域
(1.)律师服务
探索密切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和机制。
(2.)资信调查
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
(3.)旅行社
允许在试验区内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4.)人才中介服务
允许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外方合资者可以拥有不超过70%的股权;允许港澳服务提供商设立独资人才中介机构。
外资人才中介机构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由30万美元降低至12.5万美元。
(5.)工程设计
允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
(6.)投资管理
对试验区内为上海市提供服务的外资工程设计(不包括工程勘察)企业,取消首次申请 资质时对投资者的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7.)建筑服务
对试验区内的外商独资建筑企业承揽上海市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