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大陸2019年新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每年度終了後,居民個人需要匯總當年度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簡稱「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以便向稅務機關申報並辦理退稅或補稅。
本次為新個稅法實施後的綜合所得第二次年度匯算,匯算期間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申報時間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按新個稅法規定,全年累計住滿183天的、為居民個人,如您2020年度累計未住滿183天、則是非居民個人,就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但2020年開始,因突發疫情的影響,導致部分臺胞未能如期往返兩岸,致使其居住在大陸的天數,與原本企業HR申報的預判納稅人身份發生轉變,那麼就會有個稅申報的調整。
因此,富邦華一銀行邀請本所黃惠婷會計師與梁祥賢總監擔任財稅講師,於4/9、4/16、4/17、4/19、4/26分別在上海松江支行、長寧支行、日月光支行、蘇州分行、昆山支行一連舉辦五場「臺胞大陸報稅季,不得不知道的知識」講座,講師們以豐富的實際案例與執行經驗,帶來完整且精闢的剖析說明,獲得與會貴賓一致推薦!
五場講座文宣一覽~ 本次講座議題一覽~ 黃惠婷會計師為現場貴賓進行議題講解中~ 梁祥賢總監為現場貴賓進行議題講解中~ 講座進行中,貴賓們都很用心聆聽講師講解及分享議題~ 講座順利結束,經由講師精彩的講解及分享討論,讓與會貴賓們充實的滿載而歸~感謝此次一同籌備活動&現場支援的富邦華一團隊&凱博團隊!本次五場財稅講座圓滿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