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賣屋所得 可匯回台 / 台商擁有兩套房 節稅有撇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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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賣屋所得 可匯回台

2021/11/18 01:15 經濟日報 記者林宸誼/台北報導

由於大陸是外匯管制國家,不熟悉大陸外匯程序的台商,往往轉而尋求地下管道把大筆資金運回台灣,增加遭侵吞與反洗錢調查風險,熟悉兩岸法律財稅的會計師提醒,台商賣房後繳完相關稅務,並拿到「稅務證明(即完稅證明)」及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就可向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購匯匯出。

上海信義房屋業務一區總監魏逢佑表示,從今年起從海外資金匯回台灣須申報所得稅,若未誠實申報恐面臨補稅加罰款,因此建議納稅義務人在申報時,附件的房屋買賣合約上只需寫合約價,而不是成本價,就可合法降低稅負。

魏逢佑指出,房地產稅是一種財產稅,課徵房地產稅是一種量能課稅,一方面可以打擊富人大量囤房,加速脫手房地產物件;另一方面,也可因市場房地產物件的供給增加,進而抑制房價上漲。各地政府也可利用每年穩定的房地產稅收入拯救地方財政,還可減緩年輕人購房租房壓力。

大陸對房地產稅的討論已持續多年,2011年上海和重慶進行首輪房產稅試點,上海是針對第二套以上新購住房,超過人均60平方公尺以上的部分徵收房產稅;重慶以豪宅群體作為徵收對象。不過,兩市試點以來,相關稅收都不多,對抑制房價未起作用。

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總監梁祥賢認為,上海、重慶試點房產稅不太成功,主要原因都只對增量房徵稅,而這次要推動試點的房地產稅,徵收的不止有新增住房,還有存量住房,也就是房地產稅是對市面上所有的房產進行徵稅,交易環節和持有周期都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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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來源:【經濟日報】|兩岸|大陸政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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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擁有兩套房 節稅有撇步

2021/11/18 01:18 經濟日報 記者林宸誼/台北報導

大陸「共同富裕」議題的推波助瀾下,房地產稅擬擴大試點,引起擁有兩套房子以上的台商人心惶惶,熟悉兩岸法律財稅的會計師建議台商,可盡早考慮無償贈與或賣給直系成年子女,大陸政府是不徵收遺產稅和贈與稅。

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總監梁祥賢表示,一個月內就接到八、九通諮詢大陸房地產稅的電話,這些諮詢者大多是首批西進大陸、且有兩套房子以上的台商,擔心會成為下一批課稅對象。

在房地產稅試點的消息出爐之前,已經有部分敏感的大陸投資者開始出售房產。根據貝殼網數據,北京在近三個月的時間裡,二手房(中古屋)掛牌量增加1萬多套;而廣州在短短一個月內,二手房掛牌量激增8,000多套。

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展開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徵稅對象是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類房地產,不包括依法擁有的農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權人、房屋所有權人為房地產稅的納稅人。

公告並沒有明確試點的範圍以及具體稅率,只說:「國務院制定房地產稅試點具體辦法,試點地區人民政府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授權的試點期限為五年。」

上海信義房屋業務一區總監魏逢佑指出,十年來上海試點房地產稅是按房價的70%計算,適用0.6%徵收稅率,因此未來全大陸徵收稅率應該不會超過1%。

除了原先試點的上海、重慶之外,梁祥賢認為,之前已有「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支持浙江高品質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政策,房地產稅試點較有可能在深圳市、浙江省等地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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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來源:【經濟日報】|兩岸|大陸政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