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凱博 黃慧展會計師
家族企業在規劃傳承及退場安排時,可以選擇經由推動公司在證券交易市場上市(Initial Public Offering, IPO),並引進專業經理人來管理公司,進而達到家族傳承及退場的目的。台商若規劃回台或在國外證券市場上市,常見的股權架構調整方式是新設開曼公司為上市主體,並將集團內存在同業競爭關係的轉投資公司股權移轉至新設開曼公司之下。在股權架構的調整過程中,經常會涉及直接或間接移轉大陸公司股權,並引發轉讓大陸應稅財產的所得課稅問題。就前述情況,本文簡單介紹下關於跨境股權架構調整可適用的大陸稅法免稅規定。
1、直接轉讓大陸公司股權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以下稱「59號文」)規定:
”股權收購,收購企業購買的股權不低於被收購企業全部股權的50%,且收購企業在該股權收購發生時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於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可以選擇按特殊性稅務處理。”(即股權轉讓的財產交易所得遞延課稅)
“涉及中國境內與境外之間(包括港澳台地區)的股權收購交易,還必須符合:非居民企業向其100%直接控股的另一非居民企業轉讓其擁有的居民企業股權,沒有因此造成以後該項股權轉讓所得預提稅負擔變化,且轉讓方非居民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承諾在3年(含3年)內不轉讓其擁有受讓方非居民企業的股權。”
案例1
假設集團公司透過一家BVI公司控有上海公司股權,因計劃回台IPO需進行境外股權架構調整,為適用前述59號文的規定,可以由BVI公司新設一家開曼公司為上市主體,以開曼公司作為收購企業,上海公司作為被收購企業,由開曼公司(股權受讓方)以增發新股為對價,收購BVI公司(股權轉讓方)所持有的上海公司股權。股權重組前後的投資架構如以下圖示:
經由以上的股權架構調整,上海公司股權重組到開曼公司(上市主體)之下,但BVI公司因轉讓上海公司股權產生的企業所得稅,可適用59號文的特殊性稅務處理暫不課徵。
2、間接轉讓大陸公司股權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居民企業間接轉讓財產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號,以下稱「7號文」)規定:
“間接轉讓中國應稅財產,是指非居民企業通過轉讓直接或間接持有中國應稅財產的境外企業股權及其他類似權益(以下稱股權),產生與直接轉讓中國應稅財產相同或相近實質結果的交易,包括非居民企業重組引起境外企業股東發生變化的情形。間接轉讓中國應稅財產的非居民企業稱股權轉讓方。”
“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应认定为具有合理商业目的:
(一)交易双方的股权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 股权转让方直接或间接拥有股权受让方80%以上的股权;
2. 股权受让方直接或间接拥有股权转让方80%以上的股权;
3. 股权转让方和股权受让方被同一方直接或间接拥有80%以上的股权。
境外企业股权50%以上(不含50%)价值直接或间接来自于中国境内不动产的,本条第(一)项第1、2、3目的持股比例应为100%。
上述间接拥有的股权按照持股链中各企业的持股比例乘积计算。
(二)本次间接转让交易后可能再次发生的间接转让交易相比在未发生本次间接转让交易情况下的相同或类似间接转让交易,其中国所得税负担不会减少。
(三)股权受让方全部以本企业或与其具有控股关系的企业的股权(不含上市企业股权)支付股权交易对价。”
案例2
假設集團公司透過一家BVI公司控有上海公司股權,因計劃回台IPO需進行境外股權架構調整,為適用前述7號文的規定,可以由集團公司新設一家開曼公司為上市主體,以開曼公司作為收購企業,BVI公司作為被收購企業,由開曼公司(股權受讓方)以增發新股為對價,收購集團公司(股權轉讓方)所持有的BVI公司股權。股權重組前後的投資架構如以下圖示:
經由以上的股權架構調整,BVI公司及上海公司股權重組到開曼公司(上市主體)之下,但集團公司因股權重組導致間接轉讓上海公司的股權,可以認定為是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投資架構重組,適用7號文的規定對間接移轉中國應稅財產不課徵企業所得稅。
以上簡述了跨境股權重組可適用59號文及7號文的相關免稅規定,但實務上股權重組是一項複雜的工程,稅務法規的適用性可能根據企業自身情況而有所差異,企業亦需要與稅務主管機關事前溝通以及配合其後續的監管要求,建議若企業有股權重組的需求,應找專業的財務顧問協助評估。
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深耕兩岸,跨境業務經驗豐富,若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
本期凱博觀點Podcast同步上線囉!
請於各大播客平台上搜尋:「財稅聽凱博」點選「訂閱」即可免費收聽!
近期節目列表
EP.154-香港修法:香港公司之離岸被動收入可能不再豁免利得稅
EP.149-上海重啟-「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的50條措施」解讀
EP.136-五個重點手把手帶您完成大陸個人綜合所得年滙算清繳
EP.130-大陸央行:3月1日起,人民幣5萬元以上現金存取應登記!(2月21日央行公告暫緩實施)
EP.120-通知:2022年度大陸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開始填報
EP.116-把握大陸個所稅一次性獎金申報優惠之最後機會 (下篇)
EP.114-把握大陸個所稅一次性獎金申報優惠之最後機會 (上篇)
EP.113-北京證券交易所風光登場 聚焦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
EP.111-台灣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相關稅負影響你知道嗎?
EP.108-大陸台商面對《房地產稅》時代來臨的調整!–以上海2011年《房產稅》試點的經驗來分享!
EP.107-從人行的闢謠公告,談大陸台商的大額現金管理與反洗錢之因應 (下篇)
EP.106-從人行的闢謠公告,談大陸台商的大額現金管理與反洗錢之因應 (上篇)
EP.102-本所申請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規定,外國技術服務費有效稅率由20%降低至3%,獲核准案例分享
EP.101-越南投資系列:越南設立貿易公司或代表處不可不知的五件事
EP.98-美國稅務系列:美籍個人收到海外贈與需要繳美國稅嗎?
EP.96-三階段判別個人持有境外公司是否落入CFC (下篇)
EP.94-三階段判別個人持有境外公司是否落入CFC (上篇)
EP.87-美國稅務系列:境外公司或個人持有美國公司股權申報
EP.85-越南投資系列:台商派駐越南工作所需申辦證件種類!
EP.80-受限疫情 台灣人如何以委託書授權處理大陸售房及匯出
EP.74-小微企業喜迎所得稅減按2.5%徵收,個體戶同沐雨露!
EP.72-大陸個稅申報小撇步-疫情導致待滿183天轉為居民身份 可以申請退稅!
EP.71-大陸個稅申報小撇步-疫情導致未待滿183天轉為非居民身份 要如何自行納稅申報?
EP.70-大陸個稅申報小撇步-善用捐贈 合法降低個人所得稅
EP.64-不可錯過!2020年度台灣營所稅申報 租稅優惠措施一覽
EP.61-境外公司系列:你的境外公司,各項登記文件是否完備?
EP.60-南僑分拆A股上市獲核准 解析如何克服同業競爭疑慮
EP.53-境外公司系列:傳承或引進外部投資人之公司章程條款設計
EP.39-宸展光電獲A股上市審核通過,帶給台企的「樹大分枝」啟示!
EP.33-台灣疫情紓困3.0- -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搶先看
EP.28-「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首年匯回優惠稅率倒數計時
EP.18-越南投資系列:越南政府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之紓困措施
EP.14-(不斷更新)新冠肺炎之台灣租稅優惠及資金補助方案
EP.9-外商在台從事物流營運活動 可適用較低的境內貢獻度 合法節省稅負
EP.4-台灣企業首次CTP年度申報,需於2020年3月間完成
EP.1-案例分享:申請跨境銷售電子勞務適用淨利率及利潤貢獻程度獲核准
作者黃慧展,是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聯絡電話:+886-2-2772-3111 #133 李小姐
KSP CPA Limited 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