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企業營收265億 須繳國別報告


財政部官員昨(1)日透露,跨國企業集團年合併收入達7.5億歐元(約新台幣265億元),明年底就必須提交國別報告。包含國內科技大廠鴻海、台積電、台塑、台達電等集團的財務、稅務主要內容將全都露。

根據財政部預告「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草案,跨國企業集團年合併收入達一定規模必須提交國別報告,揭露集團全球價值鏈配置、所得與納稅資訊。

國別報告必須分別依照不同稅務管轄區以及不同公司,分別列明各該公司或區域所涉收入、所得、資本、納稅及員工狀態、主要活動情況等。

至於一定規模的跨國企業集團,財政部官員透露,將比照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的門檻,集團年合併收入達7.5億歐元。
會計師表示,絕大多數的科技大廠都已達提交國別報告的門檻,國內「中型以上規模的企業」應該都符合門檻。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徐麗珍、曾博昇強調,「新制對國內企業衝擊很大,但卻是國際趨勢」。

財政部預訂9月底完成草案預告,今年起實施。接軌國際引進移轉訂價三層文據新規範,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執行董事蘇宥人指出,除了現行的移轉訂價報告(本國事業檔案)外,增加國別報告、集團主檔報告。跨國企業集團符合相關門檻者,須依規定提交國別報告,集團主檔報告。集團主檔報告應在明年5月31日申報營所稅時備妥,集團主檔報告與國別報告則在明年12月31日提交。

圖/經濟日報提供

以上新聞轉載自2017-08-02《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