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中国大陆展开新一波高新技术企业查核工作,不符条件企业除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外,恐遭追缴不符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租税优惠,且一并追缴滞纳金和罚金,台商应留意。
大陆高新技术企业可享15%的企业所得税率,是台商最常争取的租税优惠,资诚指出,近期大陆部分省市已展开新一波高新技术企业的自纠自查工作,其中台商聚集的江苏省在6月底已发布通知。江苏省内自查对象包含2014年至2016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2014年至2015年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自查内容包含:是否已照规定及时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讯息,如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更名企业是否已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的知识产权、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人员等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按时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企业自认定或复审通过以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情况。
企业自行检视后,要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自查表」备查,再由地方进行核实检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诚说,将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可能追缴证书有效期内自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享受的租税优惠,且一并追缴滞纳金和罚金。
资诚指出,大陆高新技术企业因不符合认定条件,被责令追缴税款的案例层出不穷,其他省分可能参照江苏省发起类似自查活动。
资诚强调,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台商,应定期自我检视,确保优惠适用资格。
以上新闻转载自2017-08-01《经济日报》记者苏秀慧/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