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凱博 余憶雯經理
大陸非貿付匯規定彙整(上篇)為大家介紹了大陸非貿付匯的定義及非居民企業取得大陸境內所得的所得税扣繳相關規定,本篇將針對非貿付匯的增值税規定及非貿付匯扣税計算案例等其他議題來做分享。
一、非居民企業若在境內提供工程作業、服務或勞務等活動,皆屬於大陸增值稅的應稅行為。
1. 增值稅的應稅行為的相關規定如下:
(1)增值稅暫行條例
在大陸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
在大陸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稱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繳納增值稅。
2. 增值稅扣繳義務人的相關規定如下:
(1)增值稅暫行條例
大陸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銷售勞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大陸境內發生應稅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購買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3. 增值税抵扣规定的相關規定如下:
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自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境內的不動產,從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4. 境外單位或個人增值稅計稅方式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扣繳義務人依規定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應扣繳稅額:
應扣繳稅額=購買方支付的價款÷(1+稅率)×稅率
5. 非居民企業取得大陸境內所得無需繳納附加稅
依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6號公告,〞應當繳納的兩稅稅額,不含因進口貨物或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繳納的兩稅稅額。〞該公告中所稱二稅指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
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計徴依據與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均為上述所稱二稅稅額,因此,非居民企業取得上述規定所得,無須繳納附加稅。
二、非居民企業取得大陸境內發包工程作業或勞務所得(指定扣繳類型),其税額計算說明如下:
大陸甲公司委託非居民企業境外A公司進行系統開發,該系統為甲公司使用。合同價款10萬元美元,雙方約定服務驗收完成後15日內以合同價款扣除相應稅款後的淨額支付。該合同於8月1日簽訂,甲公司於8月10日向稅局提交境內機構和個人發包工程作業或勞務項目報告表等備案資料,稅局指定甲公司為扣繳義務人並且核定A公司提供的服務利潤率為20%,所得稅率25%。本服務增值稅率按6%計算。服務於10月8日完成驗收,甲公司依10月8日中行折算價7.0998人民幣金額申報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與增值稅。印花稅金額較小,不另做討論。
計算說明:
未稅所得額=合同價款人民幣金額/(1+增值稅率),即
669,792.45人民幣=100,000*7.0998/(1+6%)
企業所得稅=未稅所得額*核定利潤率*所得稅率,即
33,489.62人民幣=669,792.45 * 20%*25%
增值稅=未稅所得額*增值稅率
40,187.55人民幣=669,792.45*6%
大陸甲公司支付非居民企業境外A公司應代扣代繳所得税及增值税合計金額為人民幣73,677.17元(合美金10,377.36元),應支付淨額為美金89,622.64元。
三. 非居民企業取得大陸境內公司盈餘分配所得(源泉扣繳類型),其税額計算說明如下:
非居民企業香港B公司持有大陸境內乙公司100%股份,乙公司董事會決定對前一年度未分配盈餘在依公司法規定提撥10%法定公積與扣除稅款後之淨額全數分配給股東。乙公司前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人民幣1200萬元,扣除本次計提的法定公積人民幣120萬元後之淨額為人民幣1080萬元。依照《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經評估B公司符合適用該協議中的股息協定稅率5%。
計算說明:
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人民幣金額*法定稅率或協定稅率,即
540,000人民幣=10,800,000 * 5%
增值税:收取境內公司的盈餘分配款無須繳納增值税。
大陸境內乙公司代扣代繳所得税後實際應支付非居民企業香港B之盈餘淨額為人民幣10,260,000元。
四、單筆對外付匯金額不超過5萬美元的支出,仍要做稅務申報及代扣代繳相應税額
常有客戶詢問認為單筆對外付匯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費用支出不用納税可直接支付,實際上是因為銀行在操作單筆不超過5萬美元的對外付匯時,不要求公司提供税務支付備案表就可以直接支付的,但銀行不會管公司是否有如實申報並完税。而非貿付匯無論金額大小若涉及到企業所得稅與增值稅的,按規定需申報及代扣代繳,若未申報扣繳被税務機關查核仍應補税且會有相應的滯納金及罰款產生,不得不留意。
另一方面,集團公司之間常有境外公司為大陸關聯公司提供服務的情況,但卻未向大陸公司收費,究其原因,其實是企業不清楚對外支付服務費用的稅務及外匯相關規定。對於境外公司如有向大陸企業提供工程作業、設計、技術或管理等諮詢服務或勞務的,大陸公司可依非貿付匯的相關規定辦理服務費用的匯出,讓屬於大陸公司的合規支出能真實反應在該公司的財務報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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