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大学未帮兼任助理纳保,遭劳动部劳动检查认定违反劳保规定而裁处罚款,成大不服,向行政院提诉愿。行政院昨天决定撤销原处分,劳动部应重新研议做妥适处理。
行政院法规会主委刘文仕说,目前向行政院提同性质的诉愿案有十案,未来有可能都撤销原处分。
刘文仕表示,行政院诉愿会针对此案考虑的理由有三,一是成大与兼任研究助理间,难认定具有劳雇关系;其次,行政院应尊重大学自治权限与核心领域;第三,兼任助理的法制基础尚未完备。
刘文仕指出,兼任助理与全职专任助理不同,兼任助理应为教育性质的学习关系,而非劳雇关系。行政院针对成大诉愿案所做决定,是一项指标性决定,未来决定学生与大学间是否具劳雇关系,将以两者间是否有人格、经济与组织的从属性来判断。
他说,此案为科技部委托成大的科技研究案,归属权属学校教育性质。
刘文仕解释,学校是以培育人才为主的教育、学习机构,兼任助理只限校内学生,兼任助理的本意,在为提供学生参与研究机会,是属于教育学习一环,和专任助理有别,认定为劳雇关系有商榷余地。
劳动部这项裁罚案,起于劳动部受理一项检举案,指成大未为二硕士生兼任研究助理纳保,劳检结果认定兼任助理工时每周三小时,每月支领六千元,有对价关系,裁定成大违反规定,应裁罚金额共三万四千八百元。
以上新闻转载自《联合报》记者李顺德/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