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院通过反避税制度 企业应及早因应


立法院通过「所得税法」修正案之反避税重点。立法院今年7月三读通过建立反避税制度的「所得税法」修正案,荷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王启铭建议,尽管该修正案有「日出条款」,正式上路时间未定,但面对邻近国家都已先后加强反避税立法时,建议台商及早检视投资架构,以降低税务风险。

尽管财政部期待新制尽快上路,但王启铭表示,制度的实施有几项先决条件:包括需要以两岸租税协议生效为前提,同时我国必须先签署金融帐户信息主动交换共同申报标准(Common Reporting and Due Diligence Standard,CRS),另外新法的子法需完备后才能实施。

由于目前两岸租税协议生效时间表还未可知,再加上台湾并不是OECD成员,因此无法和其他国家签署CRS,这也让台湾的正式实施时间打了个问号。

他并称,约有90个国家都将于2017年至2018年加入签署CRS,包括避税天堂的维京群岛、萨摩亚等都在签署之列,甚至香港和新加坡都已进入立法程序。

王启铭指出,未来查核海外金流将成为税务单位重要的掌控依据,因此台商企业可以考虑在成本不过高的情况下,提前安排。
他并强调,台商不少境外公司虽都设在卢森堡、萨摩亚等国,但台商多半不是在当地开户,而是透过香港、新加坡,或是台湾OBU注册。未来一旦香港与新加坡立法通过,等于台商设立的境外公司架构或金融就需要揭露。

以上新闻转载自2016年08月31日 04:10《工商时报》黄欣/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