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进口免税金额 下调


财政部关务署修正空运快递通关办法,进口低价免税门坎调整至2,000元,同时也放宽快递货物若非商业交易无须提供发票、自由贸易港区货物可以空运快递简易申报出口等规定,预计9月上路。

为求租税公平且配合关税法免税限额调整,财政部也预告修正通关办法,进口低价免税快递货物自3,000元调整至2,000元。
以去年快递申报件数2,557.2万件来看,简易申报占比约25%,因此估算2,000元~3,000元适用简易申报单者,粗估有近640万件受到影响。

按照去年资料估算,免税门坎调整后,预估营业税与关税会增加税收约9亿元。关务署同时放宽其他规定,由于快递业者应将发票及可资辨识之条形码或标签黏贴于进出口快递货物之上,供海关查核。但鉴于快递货物除商业交易的商销品,但也包括亲友馈赠、个人等之间寄送等物品,因此增订无需提供发票。非商业交易无发票者,应黏贴经发货人签署的价值声明文件。关务署也放宽自由贸易港区货物可以空运快递简易申报出口,由于之前已开放海运可简易申报出口,此次修正也增订自由港区事业的出口货物,可以空运快递简易申报来出口。

此外,配合行政院留才方案,外侨居留证也可视为具护照同等效力的身份证明文件。由于快递专差携带的货物,海关得依货物通关自动化实施情形,公告要求快递业者以电子数据传输方式办理通关。尚未公告实施快递专差携带的货物须以电子数据传输方式办理通关的关区,快递专差携带的货物可以书面申报。

快递专差是指受雇于快递业者,并以搭乘飞机的方式为其携带快递货物之人。而若是外国人要以书面申报的载明事项,包括班机、姓名、货物等,过去只能以护照号码申报,修改后则可选择是以护照号码或外侨居留证统一证号择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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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新闻转载自《经济日报》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