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凱博 黃惠婷會計師
中國大陸正在推展金税四期,擬通過全國範圍的税收信息共享平台實現全面的電子化税收征管,提高税務部門的監管能力和服務水平。自2024年12月1日起,大陸更是在全國正式推廣應用數電發票,稅務部門能借此掌握更多企業資訊,通過模型、大資料比對強化監管,有效防範企業虛開發票或取具不實進項發票的風険。而為進一步健全稅收制度體系在2024年12月25日大陸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適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目前大陸稅收法規不斷完善,查核力度也在加強中,納稅人務必了解相關法規規定,合規運營,以免承擔稅務風險。大陸的增值稅相當於台灣的營業稅,現將2026年1月1日即將實施的增值稅法規定或修訂的重點說明如下
一、增值稅的徵稅範圍:
在大陸“境內”銷售商品及提供服務的單位或個人要繳增值稅。具體規定重點如下: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銷售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下稱應稅交易),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增值稅。
銷售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是指有償轉讓貨物、不動產的所有權,有償提供服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
第四條、在境內發生應稅交易,是指下列情形:
(一)銷售貨物的,貨物的起運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內;
(二)銷售或者租賃不動產、轉讓自然資源使用權的,不動產、自然資源所在地在境內;
(三)銷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內發行,或者銷售方為境內單位和個人;
(四)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服務、無形資產在境內消費,或者銷售方為境內單位和個人。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應稅交易,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增值稅:
(一)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或者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二)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無償轉讓貨物;
(三)單位和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不動產或者金融商品。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應稅交易,不徵收增值稅:
(一)員工為受雇單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資、薪金的服務;
(二)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三)依照法律規定被徵收、徵用而取得補償;
(四)取得存款利息收入。
第二十四條 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二)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三)古舊圖書,自然人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四)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殘疾人個人提供的服務;
(七)托兒所、幼稚園、養老機構、殘疾人服務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服務,殯葬服務;
(八)學校提供的學歷教育服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
(九)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前款規定的免稅項目具體標準由國務院規定。
二、增值稅的稅率:
增值稅稅率依一般納稅人及小規模納稅人有所不同,一般納稅人依銷售項目不同,增值稅稅率分為6%、9%及13%。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為3%。另外大陸針對出口貨物及跨境銷售服務及無形資產的增值税稅率為0%。具體規定重點如下:
第十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外,稅率為百分之十三。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除本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外,稅率為百分之九:
1.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誌、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規定外,稅率為百分之六。
(四)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範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
第十一條 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徵收率為百分之三。
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及小規模納稅人的區別: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未超過人民幣五百萬元的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登記,轉為一般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後,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一般納稅人採一般計稅方法,銷項稅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後淨額納稅;小規模納稅人則採簡易計税方法,用銷售額*徵收率交稅,不能抵扣進項稅額。主要差異列示如下:
差異項目 |
一般納稅人 |
小規模納稅人 |
稅率 |
四個檔次:13%,9%,6%,0% |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3%,特殊行業是5%(主要是和銷售及出租不動產有關)。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
計稅方式 |
一般計稅法: 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
簡易計稅法: 應納稅額=收入*徵收率 |
進項稅額 |
可以抵扣 |
不可抵扣 |
使用發票不同 |
可以自行開立4檔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供收票方進項稅額抵扣)及“增值稅普通發票“ |
一般開立普通發票,也可以開立1%或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專用發票就要繳稅,不能免稅。 |
稅收優惠不同 |
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方面一般較少有優惠政策,2019年起有些進項稅額加計抵減的相關規定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
認定方式不同 |
一般納稅人需要申請並經稅局審核 |
新成立的企業,如果沒有去選擇申請一般納稅人,就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 |
申報方式不同 |
一般納稅人都是按月申報 |
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按月申報,也可以選擇按季申報 |
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進項稅額的抵扣:
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的應納税額是用銷項税額減除進項税額來納税的,所以是否取得合規進項税額直接影響應納税額的多少。不是所有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進項稅額都可以抵扣,也不是只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才有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其中增值稅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了不能抵扣的進項稅額。而依《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規定,火車票、機票、客運票等雖未取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可依規定確認進項稅額來抵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也取消了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的期限。此外本次修訂的增值税法第二十一條更直接明訂了進項税額大於銷項税額的部份是可以申請退還的,相比目前實施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只能留抵的規定,到公司清算時留抵税額只能轉列損失不能退税,大大減少了企業的資金沉澱及負擔。
增值税法中有關進項税額的重要規定如下:
第二十一條 當期進項稅額大於當期銷項稅額的部分,納稅人可以按照國務院的規定選擇結轉下期繼續抵扣或者申請退還。
第二十二條 納稅人的下列進項稅額不得從其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對應的進項稅額;
(二)免征增值稅項目對應的進項稅額;
(三)非正常損失項目對應的進項稅額;
(四)購進並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對應的進項稅額;
(五)購進並直接用於消費的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對應的進項稅額;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進項稅額。
納稅人進口貨物,應當按照海關規定的期限申報並繳納稅款。
有關2026年1月1日起實施的完整增值税法的規定可至大陸國家税務總局網站查詢。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09/c5237365/content.html
大陸的法規日漸趨於完善,且以大數據強化監管,另外在大陸虛開或者購買增值税發票是有刑事責任的,除了罰款外還可能要坐牢。企業主務必留意合規經營企業,誠實納税,留意税務風険,以免得不償失。
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深耕兩岸,跨境財稅規劃業務經驗豐富,若有任何財稅相關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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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惠婷,是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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