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公司-英屬維京群島



 
 英屬維京群島

一、簡介

英屬維爾京群島(British Virgin Islands)位於中美洲的加勒比海,波多黎各以東60公里的群島,人口約為23,000 人左右。英文為英屬維爾京群島官方及地方主要語言,法定貨幣為美金,資金進出沒有管制。

自從1984年通過的國際商業公司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rporation Ordinance, CAP 291, Section 111)規定,在當地註冊之國際商業公司(IBC)不須向當地政府呈報稅務報表,亦無須設帳,每年只要繳納固定的政府規費之後,其離岸金融服務業便迅速崛起,目前已是全球最多人使用的離岸註冊地點之一,在當地註冊境外公司已超過700,000家,每年由境外公司所繳納的政府規費以及所帶動相關金融服務收入,在該區經濟收支中佔有極大之比例。又由於其國際商業公司之制度及法令規章完善,更成為其他境外公司設立地的典範,諸如薩摩亞(Samoa)、汶萊(Brunei)等地的公司法,皆是全盤移植自英屬維爾京群島。

二、特點

  1. 自治之英國屬地,政經穩定。
    2. 不強制每年舉行股東或董事會議。且不限制召開會議地點。
    3. 當地政府不強制商業公司登記股東與董事資料,因此具有絕對的商業保密性。
    4. 無須申報會計年報、稅務報表,亦無須請會計師核對帳目,公司交易往來無須對外揭露。具高度隱密。
    5. BVI為全球最知名的境外金融中心(OFFSHORE FINANCIAL CENTER),相關法令及金融、法律服務健全,為全球銀行最認可的租稅天堂國家。目前註冊在此地之公司已超過60萬家。

三、設立登記要件

1.公司名稱:英文,或是中英文並列。
2.公司董事:必須委聘最少一名董事,個人、法人皆可。
3.公司股東:每間公司最少須有一名股東。
4.公司股本:標準可發行股數為50,000股,無面額,不需驗資,如可發行股份數目超過50,001股之公司,政府規費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