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或贈與?如何在大陸移轉不動產給子女


 

撰文/凱博 陳幼晴經理

 

近年來,隨著中國對房產投機的嚴格把控,一線城市房屋限購政策陸續實施,個人在取得房屋時面臨諸多限制。直系親屬間贈與是否受戶口限制?贈與和買賣的稅費區別有哪些?

 

直系親屬贈與不動產相關規定:

  • 個人所得稅:免徵。

無償贈與直系親屬的,提交能夠證明雙方親屬關係的證明資料,免徵個人所得稅。

  • 土地增值稅:免徵。

轉讓房地產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其中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 增值税:免徵。

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產予直系親屬,免徵增值稅。

  • 契税:3%。

計稅依據:由徵收機關參照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受贈方繳納)

  • 印花税:0.5‰。

計稅依據:產權轉移書據。(雙方繳納)

  • 受贈人需符合購房資格?不需要(北京地區除外)。

北京地區已明令:「以贈與方式申請辦理房屋轉移登記的,應先到網簽視窗進行購房家庭資格核驗,核驗通過後,各房屋登記部門再按本通知規定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即贈與也受限購規範,如果受贈人資格不符亦不能辦理過戶。

 

依上述歸納,直系親屬間贈與不動產涉及的稅種多為免徵,且在大部分地區受贈人不受房屋限購政策規範。個人以贈與方式移轉不動產是否最優惠?筆者以上海地區「買賣」及「贈與」兩種方式比較如下表:

 

稅種

個人買賣過戶

直系親屬贈與

個稅

[轉讓收入–(財產原值+合理費用)]*20% ;或

轉讓收入*1% (未能提供財產原值憑證者)

直系親屬免徵

自用滿5年且為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免徵

土增稅

普通住房

免徵

贈與免徵

非普通住房

居住滿5年或5年以上,免徵

居住滿3年未滿5年,減半徵收

居住未滿3年,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徵收

增值稅

購買2年以上(含2年)

普通住房,免徵

直系親屬免徵

非普通住房,

(銷售收入–購買住房價款) *5%

不足2年

銷售收入*5%

契稅

購買家庭唯一普通住房

面積≦90m2,1%

3%

面積>90m2,1.5%

非家庭唯一普通住房,3%

印花稅

免徵

0.5‰

 

根據上表整理,移轉不動產應綜合檢視房屋情況及持有年限等因素,選擇轉讓雙方最優惠的方式。在上海地區,若符合下述條件,買賣過戶將較贈與承擔較低稅負。

  1.  不動產為轉讓方居住滿5年且唯一的家庭普通住房。

  2. 受讓方購買家庭唯一普通住房。

  3. 受讓方具備上海限購政策資格。

 

 

最後提醒,台灣稅務居民之海外資產贈與,仍涉及台灣贈與稅,若未來兩岸租稅交換時,需注意台灣漏申報贈與稅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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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幼晴,是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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