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不少人喜歡買房送子女,以節省贈與稅。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表示,房屋贈與目標明確,稽查容易,一查到補稅金 額都很高,現在已成查稅肥羊。她說,最近就有一案例,有位父親買房送兒子,用評定現值 209 萬元申報贈與稅,由於個人贈與有 220 萬元免稅額,不用課稅。
兒子在兩年後以1,100多萬元把房子賣掉,由於近年房價下跌,售價低於父親當年買價,兒子計算後,認為屬於財產交易損失, 沒有申報綜合所得稅。徐佳馨表示,贈與的房子只要交易,由於數量較少,國稅局多會追查,個案沒申報更是稽查重點,最後國稅局即以209萬作為兒子財產交易的成本,算出交易所得890萬餘元後補稅並處罰。以稅率40%來計算,單是補稅金額就達356萬元。
徐佳馨說,不動產贈與因以公告現值做為課稅基準,和市價有極 大落差,近年相當風行。受贈者不賣就沒問題,但只要出售,當 時省下的贈與稅,事後多得連本帶利吐出來。
以上新聞轉載自《經濟日報》記者 游智文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