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流程图
二、说明
(一)查名
1.中文名称(请提供三个以上供查名)
2.营业项目、资本额及设立地址
3.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台湾人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请提供护照复印件并加注地址、亲笔签名及加盖本人印章)
备注:以上档备齐可先送查名,名称核淮后可先安排至银行开户
(二)申请投审会核淮
1.请提供香港公司经验证数据:(1)执照(2)商业登记证(3)投资代理人授权书(以香港为例)
2.请提供香港公司股董名册复印件(若股东为法人请提供上一层的股董名册)
3.投资申请代理人身分证明复印件
备注:其他文件由荷盛准备,送投审会申请,收到核淮函后会通知贵司汇款
(三)申请投审会资金汇入审定
1.请提供汇入汇款通知书正本、买汇水单正本、汇入汇款交易凭证正本
2.请提供国内投资事业银行存折或对账单
备注:收到以上档就可送投审会申请审定,审定核淮后即可开始设立公司
(四)子公司设立
1.董事(至少三人,其中一人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台湾人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请提供护照复印件并加注地址、亲笔签名及加盖本人印章)
2.监事(至少一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台湾人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请提供护照复印件并加注地址、亲笔签名及加盖本人印章)
3.银行存折封面、内页(银行盖章处)及存入金额复印件,共3页
4.银行存款余额证明(向银行申请截至资金全数到位当天为止之余额证明)
5.会计师资本额查核报告(荷盛提供,用印)
6.公司大小章(荷盛可代刻)
7.投审会核淮函复印件、投审会资金审定函
8.房屋租赁契约复印件(或建物所有权人同意书复印件)、最近一期房屋完税税单复印件
9.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发起人会议事录、董监事指派书、董事会议事录及其签到表、发起人名册、董事长及董监事愿任同意书、公司设立登记表、委托书(荷盛提供贵司用印或签名)
备注:收到以上档即可送主管机关申请公司设立,取得统编
(五)国税局营业人设立登记
1.收到国税局公文后,请负责人至国税局签名落户
2.负责人至银行将筹备处账户改为公司正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