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轉訂價查核 鎖定九大類


遏止營利事業藉由不合營業常規的安排,規避或減少稅負,各地區國稅局10月1日起將針對轄區內營利事業移轉訂價案件進行選案查核,並鎖定申報之毛利率、營業淨利率及純益率低於同業;全球集團企業總利潤為正數,而國內營利事業卻申報虧損等九大情形,列為優先選案查核對象。

跨國集團往往利用各國的稅制差異,或企業間不同的租稅負擔,從事租稅規劃利潤移轉,以規避或減少稅負,為維護租稅公平,各地區國稅局將嚴查轄區內、104年度營所稅移轉訂價案件。

國稅局並將九種情形列為優先選案查核對象,包括:與設在免稅或低稅率國家或地區之關係人間業務往來,金額鉅大或交易頻繁;與享有租稅優惠之關係人間業務往來,金額鉅大或交易頻繁;申報的毛利率、營業淨利率及純益低於同業;全球集團企業總利潤為正數,而國內營利事業卻申報虧損,或申報之利潤與集團內其他企業比較顯著偏低。

交易年度及前二年度之連續三年度申報的損益呈現不規則鉅幅變動情形;未依規定格式揭露關係人相互間交易的資料;未依移轉訂價查核準則第6條規定,評估受控交易之結果是否符合常規,或決定受控交易之常規交易結果,且未依規定備妥相關文據;關係人間有形資產之移轉或使用、無形資產的移轉或使用、服務提供、資金使用或其他交易,未收取對價或收付的對價不合常規;其他以不合常規之安排,規避或減少納稅義務。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只要符合其中一種情形就會被列為優先選查對象,未來隨著受控外國公司(Controlled Foreign Corporation,CFC) 法規相關配套措施通過,查核力度也會愈來愈強。

以上新聞轉載自 2016-09-29 01:45 《經濟日報》記者劉懿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