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起來台陸客驟降,加上近年地方政府陸續調漲地價稅、房屋稅,觀光旅館業咬牙苦撐,近來又傳出88家旅館求售,交通部昨(19)日宣布,減免遊樂業及旅館業房屋稅、地價稅,評鑑優等以上的觀光遊樂業,或評鑑星級的觀光旅館業或旅館業適用,估計至少500家業者受惠。
交通部表示,法定減免期限為五年,五年後行政院將可決定是否延長一次,等同最多可享十年減免。
今年1月立委蔡其昌、葉宜津、蕭美琴等人提案修法提升觀光產業,歷經十個月,觀光局依財政部要求完成稅式評估,並找各縣市政府及公會代表開會後達成共識。
交通部昨天公告,即日起實施「觀光遊樂業與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配合觀光政策提升服務品質核定標準」,但仍需由地方政府評估是否減免及減幅、並修訂自治條例後,當地旅館、觀光業才能申請減稅。
觀光局表示,地方政府近年為打房,陸續調漲大面積土地的房屋稅、地價稅,但觀光產業擁有大面積土地是為保持良好服務場所,而非為了炒地皮,也不像大型工廠廠房有獎勵,曾有旅館業者一口氣得繳1億多元地價稅。
觀光局說,過去曾因觀光旅館接待家數不足,透過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租稅減免方式鼓勵業者開大型旅館;但隨著產業成熟、家數足夠,2010年開始不再減免。觀光局強調,這次減稅「不是為了鼓勵擴增家數」,而是盼以星級飯店為目標,提升競爭力及品質。
交通部指出,減免優惠適用對象為評鑑優等以上的觀光遊樂業、或評鑑星級的觀光旅館業或旅館業,以及觀光遊樂業、觀光旅館業或旅館業附屬會展設施可容納人數達1,000人以上者;若無星級或優等評鑑,但符合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公告之其他觀光發展政策等業者也可申請。
觀光局表示,目前全台觀光旅館有127家、一般旅館約3,000多家,目前已申請且通過星等評鑑的旅館有500多家,優等以上的遊樂業也有17家,未來減免幅度訂出後,這些業者皆可適用,後續申請並通過評鑑者也可受惠。
以上文章轉載自《經濟日報》記者侯俐安/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