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洗錢/政策髮夾彎…議員不納管


防制洗錢新制上路,為降低衝擊,最後關頭,須加強審查的重要政治人物及其密友、小三的納管人數、範圍大幅縮小。其 中 又 以法務部原本想把重要政治人物擴及議員,最後卻出現「政策髮夾彎」,僅新增副議長,最受外界關注。法務部今(26)日將正式公告「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與其家庭成 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範圍認定標準」,重要政治人物納管人數約700餘人。一度考慮納入的直轄市及縣市議會議員,據透露,主要是考量新制上路,避免衝擊過大,產生太擾民的負面效應,最後「喊卡」。不過,考慮正副議長的影響力比一般議員大,因此,較原草案增加了副議長。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執行秘書柯宜芬說,直轄市、縣市議會議員將列下一波優先檢討對象,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將按季檢討執行成效,三、四個月後再廣納各界意見。重要政治人物較原預告草案增加的部 分,除了直轄市及縣市議會副議長,還包括派駐國際組織常任代表,例如我國駐WTO代表。與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有密切關係之人,即俗稱的密友、小三的定義更加明確,範圍也縮小了。

柯宜汾表示,與重要政治人物有密切關係之人的定義更明確了,是指有「密切社會或職務」關係之人,且範圍也限縮了,原草案的12種範圍改為「得參考的判斷基準」。柯宜汾指出,範圍限縮是讓金融機構或指定的非金融機構或人員,在審查客戶時,可以有較大的彈性。柯宜汾強調,有密切關係之人主要是指有財務處理上的密切關係,需視密友或小三是否與重要政治人物有財務處理的密切關係。法務部5月1日預告的「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範圍認定標準」草案,原本僅將直轄市及縣、市議 會議長納入規範,並未納入副議長及議員,結果引發外界包含立委質疑,認為議員應一併納入規範。法務部曾經一度考量「從善如流」,將地方議員一併納管,但最 後並未成功。全新洗錢防制法上路後,金融業、銀樓業、地政士、不動產經紀 業、律師、會計師、公證人,對於18類重要政治人物及其家庭 成員和密切關係者,需要加強審查。

以上新聞轉載自《經濟日報》記者 蘇秀慧 /台北報導